(紐約)-人權觀察今天表示,香港高等法院將《蘋果日報》創辦人暨民主倡導者黎智英判處20年監禁,是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毀滅打擊。這也是中國政府2020年6月底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迄今,依據這項嚴苛立法作出刑期最重的一件判決。
現年78歲的英國公民黎智英是在2025年12月15日被法院裁定兩項《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一項《刑事罪名條例》「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香港政府應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香港政府自2020年逮捕黎智英以來,對他實施長期審前羈押並以毫無根據的罪名起訴,手段殘酷至極,」人權觀察亞洲區主任伊蓮・皮爾森(Elaine Pearson)說。「將黎智英判監20年,無異於終身監禁,顯示中國政府決意徹底剷除獨立新聞業和中共批評者。」
同案被告的六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和編輯先前已就相同罪名認罪,並遭重判六年九個月至十年監禁。其中三人作出不利黎智英的證言以求減刑。
「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陳梓華均在先前認罪,承認與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並作出不利黎智英的證言以求輕判。李、陳二人分別被判囚七年三個月和六年三個月。
根據裁決理由書,法院裁定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構成加重情節並據以裁處重刑。法院以黎智英「高齡、健康情況及單獨囚禁」為由扣減少許但微不足道的刑期,並稱黎智英干犯「嚴重和重大犯罪行為」,足以構成判處20年監禁的理由。
針對判決結果,香港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稱警方就黎智英案的「調查仍未完成」,但未透露詳情。
香港當局在法庭外派駐大批警力。開庭前一晚,一名排隊等候旁聽的民眾僅因持有《蘋果日報》鎖匙扣即遭警方帶走。警員搜索旁聽民眾隨身物品,並沒收印有英國國旗的頭巾和農曆新年飾物。開庭當天,警方將記者與公眾人士隔開,並據報阻止記者訪問等候旁聽人士。
對黎智英的起訴存在多項嚴重違反公平審判權的問題,包括由香港政府特別挑選的法官審理,剝奪陪審團審判,長期審前羈押以及禁止他自行選擇法律代表。2023年,高等法院維持政府禁止英國律師歐文(Timothy Owen)代表黎智英出庭的決定。當局還剝奪黎智英身為英國公民獲得英國領事探視的權利,違反中國締結的《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
黎智英已遭「欺詐」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判監五年九個月。他身患糖尿病,且自2020年12月至今遭受足以構成酷刑的長期單獨監禁。他的家人多次請求關注他的健康惡化,包括心臟問題和身體衰退跡象。
因某人行使言論自由權而將他起訴,違反《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部公約已透過香港實質憲法《基本法》納入香港法律架構,並明載於《人權法案條例》。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體制並不符合相關人權保障。
許多外國政府、領導人和國會均就黎智英案表達關切並呼籲將他釋放。澳洲、英國、美國以及歐盟均發表聲明批評本案量刑;歐盟、美國和英國並公開呼籲釋放黎智英。
然而,近幾個月訪問中國的多位政府領導人,大多為尋求拓展與中國貿易而迴避人權議題。德國總理默茨預定2月下旬訪華,美國總統特朗普也計劃在4月往訪。
自2020年迄今,根據官方數據,香港當局引用國安法例逮捕至少365人、起訴174人;被起訴者最終幾乎全數定罪。
面對香港人權與自由迅速惡化,只有少數國家採取具體行動。美國以涉及國安法迫害為由,先後於 2020年、2021年和2025年對多名中國和香港官員實施制裁,但未見任何國家跟進。人權觀察表示,澳洲、英國和歐盟均有人權制裁機制,應對嚴重侵犯人權並負有主要責任的中國和香港官員實施針對制裁。
「黎智英遭到惡劣判決,考驗國際社會捍衛香港和中國基本自由的決心,」皮爾森說。「各國政府應確保中國和香港當局為監禁這位著名的言論自由和民主倡導者負起責任並承擔後果。」